泰州市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服务管理
来源:本站2021-02-08 10:40:13
近日,泰州市政府下发《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明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。这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从业行为,保障社会公共利益、委托人和测绘地理信息单位的合法权益。《办法》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办法》要求,国土部门应做好测绘地理信息中介的监督管理、准入备案,对本行业中介机构及其职业人员开展信用监管,包括建立信用档案、认定信用等级、公布信用信息、落实奖惩举措等。测绘地理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营业执照、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资质(资格)证书、执业守则、执业纪律、办事程序、执业人员姓名、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和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等内容。对信誉高、资质好,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的测绘地理信息中介机构,通过竞标方式择优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,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咨询、技术指导等服务。对信用评价差的由测绘主管部门实施高频率、高强度监管,限制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。
为学习贯彻《办法》,市国土资源局近组织部分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召开座谈会,明确将出台测绘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政策和管理措施、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、推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的中介合同示范文本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、做好自律监督等作为泰州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服务管理的工作重点。